根据上海市松江区2013年3月修订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政策,为了进一步规范家庭农场发展,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者能力,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生产水平,确定上海市松江区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政策规范:
1、规范流转程序。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对承包地的自主权,保障本村农户享有优先承包经营权,并鼓励农民与村委会签订时间较长的委托流转合同,保持稳定的流转关系,从而确保家庭农场长期稳定。
2、签订规范合同。本村农民委托村委会进行土地流转必须签订《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书》;家庭农场经营者必须签订《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家庭农场承包经营协议。
3、合理制定流转费。土地流转费一般以500市斤稻谷,按当年稻谷收购价折现兑付,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作适当调整,但调整幅度不超过上下5%,原则上一个镇(街道)土地流转费价格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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