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记者从兰州市农委获悉,为积极培育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近日市农委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方案》,要求到2018年,兰州全市力争培育发展家庭农场1000家左右。
《方案》提出,2014年,我市启动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截至2014年底,全市拥有家庭农场达到95家,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达到27家,主要以种植和养殖为主;到2018年,全市力争培育发展家庭农场1000家左右(其中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20家,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50家),经营面积占全市规模经营面积的比重达到20%以上;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以上。
《方案》明确,发展家庭农场要坚持以农户为主体,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核算,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围绕全省“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根据本地区优势产业或特色产品发展规划、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经营管理能力等因素,引导家庭农场发展并合理确定经营规模,但经营规模原则上比传统承包农户要大。同时,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成立家庭农场,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和返乡务工人员兴办家庭农场。择优培育扶持一批示范性家庭农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引领家庭农场科学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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