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家庭农场融资-贷款优惠金融政策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做好家庭农场金融服务》(浙农经发〔2013〕14号)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20号)要求,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改善农业发展环境,促进家庭农场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金融服务家庭农场发展的意义
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并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随着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分工分业深化,我省家庭农场呈现较快发展势头,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但家庭农场融资渠道较少,资金不足问题普遍存在。各地要从“四化同步”发展大局,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高度,从贯彻群众路线、服务农民群众的要求出发,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努力为家庭农场发展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更好地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明确金融服务家庭农场工作重点
(一)开展示范创建,增强融资能力。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水平和金融支持服务互为条件,互相促进。农业部门要引导和支持家庭农场围绕稳定粮食生产、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方向,从家庭经营的特点和优势出发,积极投入先进生产要素,改进生产方式,提高经营水平,增强抗御风险、履约践诺、融资壮大的能力。全省分级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示范性家庭农场,并建立详细名录,作为农村金融支持服务的重点对象。
(二)组织信用评定,夯实融资基础。农信系统要将家庭农场纳入信用建设范畴,结合家庭农场特点,研究建立科学合理、实用简便的信用评价体系,全面开展家庭农场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健全属地内家庭农场信用档案,制定并落实家庭农场融资用信机制。农业部门要及时协助提供家庭农场生产经营信息,配合做好征信、评信和用信等工作。
(三)扩大贷款规模,突出扶持重点。农信系统要把支持家庭农场作为“三农”服务工作的重点之一,不断扩大贷款规模。今后5年,全省农信系统家庭农场贷款力争在现有基础上每年保持贷款余额有10%以上的新增规模。优先安排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米袋子”、“菜篮子”产品生产,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增加农业要素投入。
(四)创新融资机制,盘活农业资产。农信系统要积极开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大型农用生产设施设备、林权、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健全“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家庭农场”等金融服务模式,提高金融服务集约化水平。农业部门要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做好合同签订、法律咨询、中介协调、纠纷调处等服务指导工作,及时发放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探索建立家庭农场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度,降低贷款风险。
(五)实施优惠政策,减轻融资负担。对从事“米袋子”、“菜篮子”和当地主要农产品生产的家庭农场,农信系统要重点支持,同时加大信贷利率优惠力度;对于示范性、信用等级较高的家庭农场除了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外,也可积极探索信用贷款模式。减免家庭农场贷款各项费用,严禁违规收取贷款以外的不合理费用。
(六)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农信系统要根据家庭农场资金需求特点,制定金融服务方案,合理设置贷款流程,简化贷款手续,提供家庭农场贷款“绿色通道”。面向家庭农场办理丰收小额贷款卡和丰收创业卡。大力推进农信金融服务点进驻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完善电子服务渠道等方式,大力推广农村非现金支付工具创新,丰富服务项目,增加业务功能。
三、强化合作优化融资环境
各地要强化沟通合作,按照各自职能,建立紧密的协作关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工作。农业部门要发挥熟悉家庭农场的优势,积极配合农信系统的信贷业务工作,及时向农信系统提供家庭农场相应政策及农业发展导向等资料,以及示范性家庭农场经营情况,配合家庭农场信用评价,为农信系统授信和放贷当好参谋,并引导家庭农场在农信社设立账户。农信系统要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与农业部门联系,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努力满足家庭农场发展的资金需求。各地要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服务家庭农场模式,加大典型经验、成功案例的总结和宣传,形成金融支持服务家庭农场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猕猴桃妹妹
猕猴桃妹妹www.029mht.com
免责声明: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仅用于学习,如有不妥请联系我们第一时间删除。
扫描关注猕猴桃微信公众号1
微信公众号码:sldmht
微信公众号名称:十里地猕猴桃
猜您也喜欢的: |
上一篇:河北省定州市启动家庭农场贷款
本文地址::http://www.029mht.com/news/hyxw/2018-08-15/12505.html
本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