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21  来源:029mht.com  作者:猕猴桃妹妹

  福建省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有效服务政策有哪些?

  根据2015年6月25日出台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户家庭农场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5〕91号)精神,福建省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包括:

  (1)设区市农业部门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对经营者资格、劳动力结构、收入构成、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提出相应要求。

  (2)县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家庭农场档案,开展监测工作。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提供便捷、免费服务。

  (4)各级财政要增加家庭农场的扶持资金规模。

  (5)各有关部门要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示范项目的实施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涉农项目。

  (6)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和供销合作社要把家庭农场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有效提供农业技术推广、优良品种引进、动植物疫病防控、质量检测检验、农资供应和市场营销等服务;指导家庭农场推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实行生产记录、品牌标识、财务核算等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担任农业科技示范户,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责任编辑:猕猴桃妹妹

免责声明: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仅用于学习,如有不妥请联系我们第一时间删除。


扫描关注猕猴桃微信公众号1
微信公众号码:sldmht
微信公众号名称:十里地猕猴桃

猜您也喜欢的:

下一篇:福建省如何支持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

上一篇:福建省家庭农场项目用地上有哪些政策?

本文地址::http://www.029mht.com/news/hyxw/2018-05-21/12027.html

本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