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家庭农场,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庭农场工商登记,重点扶持10000个以水稻生产为主体的家庭农场。大力培训培育农村经纪人,鼓励发展个体私营、股份合作、租赁、代耕等多形式、多元化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鼓励发展农民合作联社、农民用水户协会。支持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其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农业补贴政策改革试点,新增补贴资金向适度规模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开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推进银农、银社对接。鼓励政府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套设施用地,在年度用地指标中给予重点支持。建立完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多元主体为支撑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农业、水利、林业、供销等公益性服务。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推动气象服务融入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力度,鼓励社会多元主体投身农业服务行业。
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竞争力和效益
1.进一步明确农业现代化发展思路。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科技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由依靠资源物质投入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由生产导向型转到消费导向型上来,走技术先进、规模适度、安全高效、低碳环保、竞争有力、发展可持续的“两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2.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坚持把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放在突出位置,稳步提高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产能。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新增粮食产能规划,重点抓好53个县市区新增粮食产能建设,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和湘米产业工程,加大超级杂交稻推广力度,努力提高单产,力争全省粮食年产稳定在600亿斤左右。进一步强化粮食生产、流通和储备责任,确保粮食安全。推动种植结构由粮食、经济作物二元结构向粮食、饲草料、经济作物三元结构转变。大力发展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健康养殖,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政策,促进生猪产业稳量提质,加快牛羊等草食畜牧业发展。着力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保障蔬菜稳定均衡供应。引导棉区调整种植结构,科学安排替代作物种植。重点扶持油料、旱杂粮、柑橘、茶叶等特色经济作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3.积极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以两大“百千万”工程为纽带,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实行种养加、农工商、科工贸一体化经营。重点打造粮食、畜禽水产、果蔬、林产、茶叶等千亿产业,积极发展油茶、南竹、生物制药等特色产业。深入推进特色县域经济农产品加工重点县、“135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培育一批规模大、带动能力强、支撑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加速实施区域品牌战略,支持龙头企业打造高知名度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引导龙头企业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重点选择10个优势特色农产品,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创建活动。着力培育农业新型业态,组织实施乡村旅游质量提升与休闲农业示范创建行动,加快发展生态休闲旅游观光农业和科技示范农业。
4.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大力推广适地适业、安全高效的农业机械,协同推进水稻耕种收、植保、转运、烘干等生产环节机械化,重点抓好水稻机插秧、飞机植保和大型机械烘干的推广,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努力提高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及林果业机械化水平。鼓励扶持使用生态化、资源化处理畜禽粪污和病死畜禽机械设备。重点支持1000家现代农机合作社发展;落实支持农机合作社建设配套辅助设施的相关政策。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加强农村机耕道路建设,积极推广集中育秧。加快发展农机产业,重点支持省农机产业园和长沙、双峰、汨罗、衡阳、益阳等农机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基层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设平安农机。
5.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围绕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与安全,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技术体系。突出种业科技创新,加大超级稻、优质稻、生猪、蔬菜、油菜、油茶、茶叶、南竹等品种选育和优良品种推广,加快国家级水稻分子育种平台、南繁基地和南方粮油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巩固水稻育种及栽培配套技术的国际领先地位。继续加强农业技术配套组装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机械装备、生态环境保护、耕地污染治理、资源高效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农业科研创新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建立完善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创新机制、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和政策激励机制。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完善科研院所、农林高校科研人员与企业人才流动和兼职制度,积极推进农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科研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行动,探索精准式与多极化相结合的服务模式,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展定点服务。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和环洞庭湖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依托农业科技园区搭建农业科技融资、信息、品牌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国家级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和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省建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大力推广耕地和林地测土配方技术,用信息化助推农业现代化。
6.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继续完善农业对外合作的投资、财税、金融、保险、贸易、通关、检验检疫等政策,整合我省农业生产技术、品牌等资源,选择条件相对较好的国家或地区,建立境外湖南农业经贸合作区。扩大畜禽、蔬菜、水果、茶油、茶叶、水产品、中药材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吸引海内外战略投资者和大型企业集团来湘投资农业,着力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与国际战略投资者强强联合,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扩大与台湾、东盟、南美、俄罗斯、非洲等地农业合作交流。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转型升级,加大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和区域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力度,提高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收储保障能力。加快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培育冷链物流、农产品期货交易、农超对接、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充分发挥商会对促进农产品流通的作用,进一步抓好省际产销合作,推动湘品出湘工程,不断扩大湘品市场份额。稳定农产品市场供应,引导和支持省内多元农产品经营主体与主销区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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