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2月25日,成都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确定成都市家庭农场健全财政扶持支持政策如下:
将家庭农场纳入财政支农政策扶持范围,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定额奖励等形式,对家庭农场改善生产经营基础设施、添置农业机械、购置加工设备、应用先进实用的新品种新技术、拓展市场营销等进行奖励或补助。
从2014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专项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其中,对评定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家庭农场承担粮经产业双创双建、粮经产业新村建设成片推进综合示范基地、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
家庭农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可同等享受农业产业化、粮食规模化生产、设施农业发展、菜篮子工程建设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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