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洛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认定申报程序
根据2013年10月21日陕西省商洛市出台的《开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认定和市级示范专业大户、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商政农发〔2013〕274号)政策文件,规定
陕西省商洛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认定申报程序为:
按照商政发[2013]14号执行,具体如下:
1.申报。农户申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直接向所在地镇(办)人民政府提交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⑴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认定申报表;⑵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情况介绍;⑶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文件(流转期限在5年及以上);⑷农户家庭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⑸其他证明材料。
2.初审。镇(办)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有关凭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并在7个工作日内派员现场初审,签注意见,送县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注意见后报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3.审核。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审核并填写复查表,形成审核意见。
4.评审。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评审专家组,按照认定标准,进行审查、综合评价,提出认定意见。
5.公示。经县区认定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在县区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6.颁证。公示期满后,如社会各界没有提出异议,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7.备案。各县区认定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应在发文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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