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
根据2014年9月20日出台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惠府〔2014〕165号政策,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发展家庭农场基本原则:
1、本地自耕,规模适度原则
倡导“惠南土地惠南人种”,家庭农场的经营者一般应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鼓励本地农户通过规范化土地流转经营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主要依靠家庭人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经营土地再转包、转租,不得常年雇用外来劳动力从事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活动。
2、因地制宜,规模多样原则
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蔬则蔬,宜果则果,不搞品种“一刀切”,优先发展以粮食生产为主的模式。
3、强化服务,政策叠加原则
完善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为家庭农场有效提供农业技术推广、优良品种引进、动植物疫病防控、质量检测检验、农资供应和市场营销等服务。引导和鼓励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面向家庭农场的代耕代种代收、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集中育苗育秧、灌溉排水、贮藏保鲜等经营性社会服务。在支农惠农政策上对家庭农场予以特别扶持,让家庭农场不仅享受到面上的优惠政策,更能享受到家庭农场差异化的叠加政策扶持。
责任编辑:猕猴桃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