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家庭农场的经营者资格考核管理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2013年3月修订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政策,为了进一步规范家庭农场发展,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者能力,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生产水平,确定上海市松江区家庭农场的经营者资格考核管理:
新进家庭农场经营者试用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自动终止家庭农场承包经营协议;考核合格的,成为正式家庭农场经营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家庭农场经营者资格:
(1)家庭农场经营者取得家庭农场经营权后,不直接参加农业生产和管理,常年雇用其他劳动力的。
(2)家庭农场经营者将经营土地转包、转租;或者有“拼装”和虚报经营面积等行为的。
(3)家庭农场经营者管理不善;违反种子检疫规定,私自调种、乱用种子影响稳产、高产;使用违禁农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服从本村茬口统一安排,不能做到“种田”与“养田”相结合而影响耕地质量。
(4)家庭农场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故意拒交、拖欠土地流转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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