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云南省会泽县重点发展以下五种家庭农场:种植业家庭农场、水产业家庭农场、畜牧业家庭农场、特种养殖家庭农场、休闲观光家庭农场。
据云南省会泽县2013年6月18日出台的《会泽县家庭农场扶持培育实施办法(试行)》(会政办发〔2013〕37号),制定的云南省会泽县家庭农场发展重点:
根据全县农业生产现状和农民科学文化水平,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发展以下五种家庭农场。
(一)种植业家庭农场。具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粮食作物种植100亩以上,经济作物种植50亩以上(其中:设施栽培10亩以上)。农场内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完善,农艺农机结合,推广增产增效技术、良种良法技术、绿色防控技术,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50%以上。
(二)水产业家庭农场。具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养殖面积30亩以上,且属于非人畜饮水水源涵养地,农场内具有先进的绿色防控及测水养鱼技术,各种用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名特优养殖品种达到50%以上,配备增氧机或微孔管增氧、自动投饵机投饵,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50%以上。
(三)畜牧业家庭农场。具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猪圈舍面积1500平方米,存栏母猪50头,出栏肥猪1000头,饲料地10亩以上;牛圈舍面积1000平方米,存栏100头,饲料地20亩以上;羊圈舍面积1000平方米,存栏500只,饲料地100亩以上;禽类圈舍面积1000平方米,出栏10000只,活动场地10亩以上。农场内具有先进的疫病防控及消毒技术,配备监控设备,功能分区明显,配套设施齐全,疫病防控和抗灾能力较强。
(四)特种养殖家庭农场。具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手续齐备,配套设施齐全,标准化养殖,每年合法养殖珍稀畜类达100只以上、养殖珍稀禽类达500只以上。农场内具有先进的疫病防控及消毒技术,配备监控设备,功能分区明显,配套设施齐全,疫病防控和抗灾能力较强。
(五)休闲观光家庭农场。具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种养面积50亩以上。农场内建设丰富多样的田园景观区、农事体验区、餐饮休闲区、家庭旅馆等,实现观光旅游、果蔬采摘、农耕体验、民俗文化、乡村避暑为一体的综合性家庭农场。
责任编辑:猕猴桃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