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四川省人民政府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农业部制定并印发了《成都市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都成为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根据《方案》,成都将从五个方面承担起19项金融改革任务,力争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备的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在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取得重大突破,率先形成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基本实现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
在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激发农村金融市场活力方面,《方案》提出大力培育适应利率市场化等金融改革发展的市场经济主体,加强对三农发展的金融支持,其中涉及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的深化改革以及强化中国邮储银行成都各县(市)以下机构网点功能建设,稳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与此同时,鼓励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组织。
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方面,《方案》提出通过创新农村多元化的财产抵(质)押方式。其中包括发展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开展农业设备、农作物、农产品等农村动产抵(质)押贷款,按照全国统一安排,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慎重稳妥地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等。
在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方面,《方案》提出积极发展债务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多种方式融资;稳步发展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建立各类农业发展基金等。
在大力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方面,《方案》提出完善农村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农村社会成员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加强农村征信市场培育;探索建立统一的涉农动产融资登记,搭建涉农动产融资网络沟通平台。
在健全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市场体系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将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及已确权的农业设施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纳入一体化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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