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家庭农场认定6条件
根据2014年9月20日出台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惠府〔2014〕165号政策,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家庭农场认定6条件:
(1)户籍条件:家庭农场的经营者需为本区农业户籍人口,其经营场所应在户籍所在地行政村;如行政村内无农户申请经营家庭农场或农户所在行政村无经营家庭农场条件的,经营场所可在本区其他行政村,但需所在镇农业部门出具情况说明。
(2)年龄要求: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如行政村内无60周岁以下农业人口申请家庭农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需所在村出具情况说明。
(3)经历要求:家庭农场的经营者需具有2年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经历。
(4)劳动力要求:主要依靠家庭成员(2人或2人以上)劳动完成农田的耕、种、管、收等主要农业生产活动。
(5)家庭农场规模要求:粮食生产80亩以上,蔬菜瓜果、粮食混合生产20亩以上,且不新增多年生经济作物。
(6)续约经营要求:家庭农场证书有效期届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新一轮家庭农场认定时,同等情况下可优先续期:在上一轮经营期内,经营管理好、生产水平高、考核优秀的家庭农场;在上一轮经营期内,获得农民培训资格证书的家庭农场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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