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程序和流程?有项目扶持吗?根据南京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8月11日发布的《南京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程序和流程如下:
市示范家庭农场每年度认定一次。按家庭农场自愿申请、镇(街)农业部门推荐、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包括现场考察)、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和认定等四个步骤进行。
经认定的市示范家庭农场由市农委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如社会各界没有异议,由市农委发文公布名单。
在项目扶持方面,根据《南京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被认定为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市级有关项目优先给予扶持,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示范家庭农场。
另外,按规定,南京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和管理。已认定的市示范家庭农场应定期报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运行情况。若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制、转业、迁移或歇业的,应及时把变更情况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抄送所在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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